根据《广州华商学院学生学年综合测评办法》、《广州华商学院优秀生评选奖励办法》以及《学生手册》的要求,我院开展2020-2021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和优秀生评选工作,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综合测评小组以及年级专业测评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对各年级二级测评小组提交的评定结果进行审核,现对我院2020-2021学年优秀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日期:2021年10月8日—2021年10月10日(公示三天)。
若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日期内以邮件方式进行反映(请署真实姓名)。
受理邮箱:645216857@qq.com(郭老师)
广州华商学院外国语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0月8日